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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闻
锅筒焊缝的装配应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3-04-25

环保锅炉介绍锅筒焊缝的装配应的规定
锅筒(锅壳)纵、环向焊缝以及封头 (管板)拼接焊缝或者两元件的组装焊缝的装配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纵缝或者封头(管板)拼接焊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0%,且不超过3mm;当板厚大于100mm时,不超过6mm。
(二)环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 (包括板厚差在内)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5%加1mm,且不超过6mm;当板厚大于100mm时,不超过10mm。
不同厚度的两元件或者钢板对接并且边缘已削簿的,按照钢板厚度相同对待,上述的名义板厚指薄板;不同厚度的钢板对接但不带削薄的,则上述的名义板厚指厚板。
锅筒(锅壳)的任意同一横截面上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不应当大于名义内径的1%。锅筒(锅壳)纵向焊缝的棱角度应当不大于4mm。

环保锅炉材料制造单位要向用户提供的证明 材料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相应材料标准和订货合同的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证明书原件,并且在材料的明显部位作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者其他标志。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齐全、清晰,并且加盖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
材料制造单位生产国外牌号的材料时,应当按照该材料国外标准的规定进行生产和验收,并且对照国内锅炉材料标准,如果缺少检验项目,应当补做所缺项目的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批量生产前应当按照本规程第9条进行产品符合性技术评审。

http://guoluzz.ebdoo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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